2025-05-20 08:46:19 来源: 许昌交警

河南
举报
许昌交警一大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整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2025年5月16日23时00分许,丁某波驾驶豫KDW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许昌市魏文路与新兴路交叉口时,被许昌交警一大队现场民警当场查获,随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记录仪测试,测试值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当事人丁某波进行罚款1500元整,驾驶证扣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切忌侥幸酒后开车,请您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本文来源:许昌交警
责任编辑:
张楷浩_hn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