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清晨,镇平县公安局彭营派出所接到一求助电话:一辆长途货司机在卸货时,发现车厢内有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接到报警电话后,彭营派出所值班民警田敏夏子迅速赶往现场。
在现场,民警发现车厢内一只“猫头鹰”翅膀疑似折断,无法飞行,畏缩在车厢的一角。通过与货车司机交谈,民警得知,该车辆从陕西装货至此,途中没有打开过车厢,该鸟应该在陕西就误入车厢,断食至少3天。随后,民警一边联系县林业局请求协助,一边找来葡萄糖水加温后,予以喂食。待林业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通过观察其体貌特征,初步认定是一只成年雕枭。雕枭俗名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经检查,该雕枭左翅受伤带血无法飞行。
由于雕枭受伤急需治疗,放归自然很可能难以生存下去。经与南阳市动物园沟通后,民警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商定一起将这只雕枭送至南阳市动物园动物救助站进行救治。同时,民警向货车司机的暖心行为表示赞扬。
猫头鹰又称鸮、枭,是夜行性鸟类,分布在中国的猫头鹰大约有26种,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没有证件的摊贩出售的野生动物,在外如有发现不能识别动物,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有购买回家的,请及时送至野生动物保护机构,或者联系公安机关。
(镇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