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2024年5月客户李先生投保了一份百万医疗险,2024年12月,赵先生因突发心肌梗死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15万元。出院后,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经调查发现,李先生在投保前,已有6年高血压病史且长期服药,但李先生在投保时,在健康告知问卷中未进行如实告知。最终,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赔付,并解除保险合同。
风险提示
1.如实告知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投保人在投保时应认真阅读投保单,如实填写健康告知、财务告知等内容,切勿隐瞒或遗漏重要信息。
2.未如实告知将承担法律后果。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已交保费也可能无法退还。
3.诚信投保,保障权益。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石,投保人应秉持诚信原则,如实告知相关情况,才能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
(梁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