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6月12日,许昌市民政局、许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许民〔2025〕12号),将我市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进行提高。
从2025年7月1日起,许昌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3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56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278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1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23元,确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10.4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各项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来源:河南许昌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