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假期和“三夏”农业生产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发生,4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假期和“三夏”农业生产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发生,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通知》指出,“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假期临近,天气逐渐变暖,假期时间较长,群众出游活动增多,各类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等场所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等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三夏”农业生产期间全省降雨较少,大风天气增多,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各地工厂企业、建筑工地抢工期、赶进度,机器设备满负荷运转,车间工人超负荷作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市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认识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容不得丝毫闪失,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研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紧盯重点场所、关键区域、重点环节和消防安全“乱点”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强调,要将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工作有机结合,市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向系统内各单位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发送安全生产和火灾风险提示警示函,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要配合各级消防部门,针对“多合一”“九小”场所、多业态综合体、居民楼院、出租房屋等消防安全“乱点”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提示火灾防范安全,组织清理可燃物,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针对春季柳絮、杨絮堆积的实际,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洒水湿化等措施进行综合防范。要结合“五一”劳动节、“端午假”假期和“三夏”农业生产期间安全生产、火灾防范特点,充分利用广播、农村大喇叭、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和重点目标人群广泛发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提示和大风天气及野外安全生活用火警示。要组织秸秆禁烧宣传车、宣传小分队、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教育引导群众安全用火、科学防火,特别要防范使用明火引燃周边树木等可燃物造成火灾。
《通知》要求,要结合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市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规定,按照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重大、紧急信息必须立即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要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常识培训和实战演练,教育干部职工做到离开房间要关闭电源、关闭门窗、关闭天然气,逐一检查办公区域、家属楼院、出租出借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靠。要教育干部职工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