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我市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和商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疏导活动,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便捷了出行,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获得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擦亮了许昌市文明城市的名片。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呵护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倡议:
一、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安全出行,不闯红灯、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逆行、不抢行,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请佩戴好安全头盔;主动礼让,车让人,车让车,让出安全,让出文明;绿色出行,短途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工具;规范停车,净化通行环境 ,机动车和电动三、四轮车四请自觉停放在指定区域,做到“按位、按序、按向”停放。
二、做“文明交通”的维护者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从事非法营运载客行为,发现非法改装、违规载客等行为,积极向公安交管等部门举报;电动车经销商不得隐瞒、混淆、误导消费者,不得将电动三、四轮车作为非机动车销售,不为消费者非法改装,提醒消费者购买合规电动车产品。
三、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
各级文明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文明交通理念融入日常行动,积极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带动家人、同事及身边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抵制交通陋习,以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形成 “人人参与、人人践行” 的文明交通新风尚。
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全民行动、全民参与、全民支持,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维护者和示范者,为营造良好的文明城市形象,构建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许昌市文明办
许昌市公安局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