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实现了开庭前一次性彻底解决,让群众维权“少跑路”。
2025年2月某晚,吴某驾驶小汽车在某小区内转弯时与费某驾驶并停放在院内的小汽车(该车登记在费某家人赵某名下)相撞,致使辆车损坏,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损失费、误工费、交通费等8600余元。
承办法官魏光辉在受理案件后,多方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的聚焦点在于车辆的车门是否更换,维修与更换的成本相差约3000元。赵某称自己家是新车,需要更换被撞坏的右侧前后车门,吴某称车门受损完全可以维修,不必更换。
3月12日,案件承办团队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来到4S店找专业评估,进行现场询价,店内工作人员称通过维修完全可以恢复。询价结果双方同意后赵某当场支付维修费,并就剩余的其他损失达成一致意见后,当场签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至此,此起案件实现开庭前一次性彻底解决,原本定于次日开庭的这起案件,也让当事人少了一次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