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客户江女士2016年为自己子女购买保险产品,年交保费2万元,交费7次共计14万元。2023年3月客户通过线上咨询保险产品时被不法分子盯上,代理退保人员告知客户“购买的保险产品收益低,被保险人不死不赔”等话术,并教唆客户退保。江女士误认为代理退保人员是为了帮助自己维权,于是同意由其代为办理,并按要求提供了个人资料,签署协议。
在代理退保人员向公司投诉过程中,被公司发现投诉人身份存疑,投诉处理人立即与当事人江女士取得直接联系,通过代理人及内勤人员的通力合作,避免了江女士的财产损失,保全了客户的保险保障。
【案例分析】
不法分子冒充专业团队,利用消费者心理变化,打着维权的幌子诱导消费者签署“代理退保”协议,收集个人信息并谋取利益。消费者不仅会丧失正常的保险保障,还会遭受诈骗风险,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可能触及法律风险。
平安人寿周口中支提醒您: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致,按合同约定自愿订立,受《合同法》和《保险法》保护。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人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不要随意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等敏感信息。如需办理退保,应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渠道办理;若对金融机构的产品或服务有异议,可以亲临现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行政机关申请纠纷调解,切误相信网络代理维权机构以免上当受骗。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每个消费者的义务,防范代理退保骗局需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让我们共同维护金融安全,远离骗局,守护自己的财产和信用安全!
(陈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