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是投保医疗险、重疾险、寿险等产品时的核心环节,对保险合同效力及后续理赔都有着重要影响。为帮助消费者规避风险,平安人寿驻马店中支针对健康告知环节的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健康告知的法律意义与重要性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健康告知的常见误区
1. “小病不用告知”的侥幸心理
部分消费者认为高血压、结节、息肉等“小问题”无需告知。但健康告知采用“有限告知”原则,即保险公司询问的项目必须如实回答。例如,某医疗险询问“过去2年内是否住院”,若1年半前因肺炎住院,则必须申报。
2. 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
个别销售人员为促成交易,声称“不用告知”“保险公司查不到记录”。实际上,理赔时保险公司可通过医保记录、体检机构、医院档案等多渠道核查病史,隐瞒行为极易暴露。
3. 混淆“症状”与“疾病”概念
健康告知不仅包括确诊疾病,还可能涉及异常症状(如长期头晕、咳血)、检查异常(如CT显示肺结节)或持续服药情况,需逐项核对问卷内容。
三、其他特殊情况风险提示
1. 体检异常但未就医的情况
单位体检、商业体检中发现异常指标(如尿酸升高、超重),若健康告知明确询问“是否存在体检异常”,则需如实申报。
2. 医保卡外借风险
若医保卡曾外借他人购买降压药、糖尿病药物等,可能被认定为本人病史,建议投保前联系医保局更正记录。
3. 补充告知与核保复议
投保后若发现告知错误,可主动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充告知,避免未来理赔纠纷;若被拒保或加费,可提供最新复查报告申请重新核保。
(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