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杯”2024郑州马拉松赛将于2024年11月3日(周日)在我市举行。赛事期间,为确保参赛选手的人身安全及赛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限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赛道设置
(一)全程马拉松赛道。
起点设在会展路——众意路——黄河东路——九如路——商务外环路——金水立交辅道——金水路——紫荆山立交桥二层——人民路——二七广场(折返)——人民路——紫荆山立交桥二层——金水路——金水东路——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折返)——金水东路——通泰路——商务外环路——九如路——龙湖外环东路——秋澄街——平安大道——博学路——龙子湖南路——明理路——明理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折返)——明理路——龙子湖南路——博学路——平安大道——秋澄街——龙湖外环东路——九如路——黄河东路——众意路——会展路——至比赛终点(全程42.195公里)。
(二)半程马拉松赛道。
起点设在会展路——众意路——黄河东路——九如路——商务外环路——金水立交辅道——金水路——紫荆山立交桥二层——人民路——二七广场(折返)——人民路——紫荆山立交桥二层——金水路——金水东路——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折返)——金水东路——通泰路——商务外环路——商务外环路与金水立交辅道交叉口(折返)——商务外环路——平安大道——商务内环路——至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南侧终点(全程21.0975公里)。
(三)健康跑、家庭跑赛道。
起点设在会展路——众意路——黄河东路——九如路——龙湖外环南路——众意西路——至众意西路与黄河东路交叉口北侧终点(全程5公里)。
二、临时交通管制时段及措施
(一)根据赛事起、终点设施搭建需要,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每天20时至次日6时,对会展路(众意路至九如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与搭建工作无关的车辆和人员在管制路段上通行或停放。
(二)2024年11月3日5时至14时,对以下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无郑州马拉松赛赛道通行权限的车辆和人员在管制路段内通行或横向穿行。
会展路(全段)双向,商务内环路(众意西路顺时针至商务西八街段)双向,商务外环路(众意西路顺时针至金水立交辅道段)双向,黄河东路(众意西路至九如路段)双向,众意路(商务内环路至龙湖外环南路段)双向、众意西路(商务内环路至龙湖外环南路段)双向,九如路(商务内环路至龙湖外环南路段)双向,龙湖外环南路(众意西路至九如路段)双向。
(三)2024年11月3日7时至12时,对以下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无郑州马拉松赛赛道通行权限的车辆和人员在管制路段内通行或横向穿行。
金水立交辅道(商务内环路至金水路段)双向,金水路(中州大道至南阳路段,含地面一层、高架二层)双向,紫荆山立交二层、三层,人民路(紫荆山立交至二七广场段)双向,二七广场,西大街(顺城街至二七广场段)、正兴街(福寿街至二七广场段)等放射道路双向,解放路(民主路至二七广场段)西向东方向。
(四)2024年11月3日8时至14时,对以下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无郑州马拉松赛赛道通行权限的车辆和人员在管制路段内通行或横向穿行。
金水东路(中州大道至黄河南路段)双向,通泰路(金水东路至商务内环路段)双向,龙湖外环南路和龙湖外环东路(九如路至秋澄街段)双向,秋澄街(龙湖外环东路至平安大道段)双向,平安大道(秋澄街至博学路段)双向,博学路(平安大道至龙子湖南路段)双向,龙子湖南路(博学路至明理路段)双向,明理路(龙子湖南路至平安大道段)双向。
(五)比赛期间,将对赛道沿线横穿或可驶入赛道的各条道路向外辐射一个路口实施分流,对金水路(河医立交至紫荆山立交段,含金水路地面一层和高架二层)、解放路跨线立交(河医立交至民主路段)视情实施远距离梯次分流,禁止一切车辆(含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向赛道方向行驶。
(六)临时交通管制期间,需南北穿行赛道的车辆可沿东四环、东三环高架二层、中州大道金水立交二层、未来路下穿隧道、经三路下穿隧道、紫荆山立交一层等上跨和下穿通行。
(七)2024年11月3日7时至11时,临时取消二七路(金水路至西太康路段)、西太康路(铭功路至二七路段)、民主路(解放路至西太康路)的单向通行措施,允许机动车辆双向行驶。
(八)上述路段(含路内停车位及两侧人行道)自2024年11月2日20时起至比赛结束,除持有2024郑州马拉松赛赛道通行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限时未驶离的车辆进行拖移。
(九)临时交通管制期间,将视比赛进程提前解除或分时段解除部分路段的临时交通管制。
(十)赛事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改线和调站事宜,详见公交、地铁管理部门通告。
请以上临时交通管制路段内的沿街单位和群众提前安排好生产、生活出行线路,以免造成影响。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