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学校法制教育机制,提升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9月29日下午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举行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执行校长李海因对法治副校长万嘉同志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学校基本情况进行介绍。 法治副校长万嘉同志表达了来到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的激动心情,表示将认真执行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制度,全力以赴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全心全意把法治教育做得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的校园更加健康、和谐、美丽。
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执行校长李海因宣布聘任决定并为万嘉同志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万嘉同志系郑州大学法律硕士,现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干警,河南检察官学院郑州分院讲师,拥有丰富的法治宣讲经历。注重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探索创新法治教育形式,积极促进检察院与学校交流合作,努力将青少年培养成具有家国情怀、崇高理想、坚定信念、法治精神的优秀人才。
聘任法治副校长不仅是对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法治教育工作的有力推动,更是学生未来成长道路的重要保障。我们相信,在法治副校长的专业指导下,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的法治教育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为培养具有法律素养的新时代公民贡献力量。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也为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校园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将与之携手共筑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护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