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客户张女士在2020年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住院医疗险,但在投保时故意隐瞒了右乳囊性结节和甲状腺结节的事实。2024年,张女士不幸确诊甲状腺肿瘤,随即住院手术,申请理赔,但被保险公司核实到有甲状腺结节既往病史,最终张女士因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该情况而被保险公司拒赔并解除了保险合同。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购买保险产品时,很多人常常因为对保险合同的不了解或对保险条款的忽视,在投保时未对健康告知规则引起足够重视,从而故意隐瞒或忘记告知实际健康状况,导致在理赔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甚至会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并解除合同。
【风险提示】
保险消费者在投保时务必做好如实告知,避免因刻意隐瞒或粗心大意导致后续无法获得理赔保障,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平安人寿信阳中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