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记者获悉,许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教育强市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意见》提出,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增强职业荣誉感。提高教师政治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定期走访慰问相关学校、教育家、老党员教师、优秀教师、家庭困难教师等,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待遇保障力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强化高中、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加大荣誉表彰力度,加强对优秀教师激励奖励,完善相关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向乡村教师倾斜。
《意见》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涵养高尚师德师风。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师德违规行为,从严从重给予处理处分。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深入挖掘富有时代精神、育人成果丰硕、得到普遍认可的优秀教师典型,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和精神实质,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教师自律自强,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决抵制损害党中央权威、国家利益的言行;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自觉捍卫教师职业尊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形象得体、言行雅正。
《意见》强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选优配齐教师队伍,完善优秀教育人才引进机制,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持续构建从校级骨干到中原名师的“金字塔型”梯级培养体系,市级按照不低于市域内专任教师总数的3%、8%的比例培育市级名师、市级骨干教师,县级按照不低于县域内专任教师总数的6%、15%的比例培育县级名师、县级骨干教师,建立各级名师和骨干教师动态管理机制。指导教师做好职业规划,帮助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加大青年教师和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为校级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储备人才,大力推进老、中、青结合的教育行政干部梯队建设。
《意见》指出,加强教师关心关爱,通过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搭建青年教师交流平台、开展女教师关爱计划、开展慰问和帮扶行动等,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聚焦主责主业,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教师减负长效机制等措施,减轻教师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