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2024年3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了今后两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为落实上级部署,推动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行动计划》,起草了我市《行动方案》。经公开征求意见并报市政府审定后,于2024年7月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压实工作责任等9个部分、35项重点任务措施。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是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低于4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3.5%,重污染天数比例低于1.6%,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三是明确重点任务。在结构减排方面。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城区煤电机组“退城进园”,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成效;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提升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推动地方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幅提升城市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比例,淘汰高排放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工程减排方面。完成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推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开展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实施养殖业氨排放试点控制。在管理减排方面。深化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力度,加强烟花爆竹污染管控,持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能力,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升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严格执法监督帮扶,推动空气质量排名进位。
四是明确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委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全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