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有诺必践。近年来,商丘市政法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群众民生需求,立足政法工作实际,持续推出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持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全市政法系统围绕社会大局,立足工作实际,继续推出了36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下一步,全市政法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宗旨意识,践行人民至上,持续巩固全市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良好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商丘、法治商丘贡献力量。
商丘法院系统1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畅通网上立案渠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七日内网上审核立案,材料需要补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推动基层常见多发纠纷就地解决。全市人民法庭与辖区司法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对接机制,指导调解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物业纠纷等矛盾,助推基层诉源治理。
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选派员额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校园霸凌行为。
向申请执行人实时公开执行信息。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在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发放、案件终本等重要节点实时向申请执行人公开执行信息,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建立失信人员信用修复机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加强对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库的动态管理,对全面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删除失信信息,帮助其修复信用。
逐步推进刑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全覆盖。申诉人对生效刑事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将引导申诉人委托律师代为进行,申诉人经济困难委托不起律师的,人民法院将为其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提高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专业化水平。
降低群众解决纠纷成本。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诉前调解的效果,促进纠纷在诉前实质性化解,让群众不花钱、少花钱解决纠纷。
实现诉讼费网上自动退费。进一步优化诉讼费网上退费功能,实现诉讼费“一次、全案、全额”网上自动退费。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开展“邀请群众旁听万起案件”活动,对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依托“商丘天平之声”新媒体矩阵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和引领社会风尚。
优化完善律师履职平台。在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增设服务律师模块,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智能云柜”,方便律师线上线下递交材料、联系法官。
商丘检察系统1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检察护企”,助力民营企业更安心、更放心、更有信心。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行动,依法惩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及影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犯罪;开展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专项整治,清理一批涉企刑事“挂案”,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加强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结果诉讼监督;积极探索开展“安商惠企”公益诉讼监督,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护民生”,以法律监督防止法律“打白条”。组织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食护民生”“救护民生”“薪护民生”“医护民生”等4个重点领域,用好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聚焦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扎实开展专项监督;高质效办理一批不当终本、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监督案件;注重发现、及时移送一批被执行人拒执犯罪及司法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线索。
深化生态环境检察,保障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犯罪,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专项活动。深化环境公益诉讼,完善“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健全跨区划协作机制,以常态化协作破解流域治理难题。
依法严惩粮仓硕鼠,全力守护粮仓安全。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依法严惩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建立涉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备案审查机制,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调研,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促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抓实“办案+救助”,让妇女儿童维权走上“快车道”。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聚焦家暴、性侵、拐卖妇女、就业歧视、婚姻登记等涉妇女儿童权益的控告申诉案件,强化甄别审查,依法及时导入检察监督程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及时提供救助帮扶,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和期待。
认真办好欺凌犯罪案件,让校园天空更晴朗。坚持防治并重,依法惩治校园欺凌犯罪,强化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与教育体育局、法院会签文件,以“法治护航 相伴成长”为主题,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定期发布普法课程。与司法局合作录制大型融媒体普法节目《说法拉理》。建立校园欺凌案件备案制度,开展校园欺凌犯罪专项调研,加强动态研判,推动综合治理。在“六一”和开学季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防欺凌”专题法治宣讲。
探索司法拥军新模式,让军人军属后顾无忧。健全完善“检察蓝+橄榄绿”军地检察协作机制,深入开展“送法助征兵”“送法进军营”活动;用好做好涉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等工作,开通涉军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给民生安全“上保险”。针对群众关注的燃气、电动车、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建筑工地等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督、住房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实质性化解工伤保险领域行政争议,让劳动保险“真保险”。针对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工伤认定争议多发、矛盾突出的问题,开展工伤保险领域专项监督活动,优先办理、重点办理涉工伤保险认定检察监督案件。结合办案分析工伤保险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解决问题;加大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非诉执行监督力度,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监督全过程,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严惩司法不公问题,促进司法公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和司法不公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审判和执行领域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专项活动;认真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专项查案活动,立案侦查一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商丘公安系统9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压缩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将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到领证之日)由原承诺30日(自然日)缩短至25日(自然日)。
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全程网办”。群众需要开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选择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件”平台、“警民通”app在线申请、自行下载打印。
居住证办理“全程网办”。群众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可选择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办理,并提供邮寄服务。
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黄牌),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允许在城市道路通行。
方便城区夜间停车。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群众可于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在城区(主城区和建城区)居民小区周边具备路内停车条件的道路依次有序停车。
推行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群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视频快处模块”直接连线当地交警部门快速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相关交通事故信息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将通过该APP直接推送到保险公司理赔平台,方便群众快速理赔。
推动载客汽车登记、载货汽车登记业务“就近办”。推动具备查验场地、查验人员等必要条件的县级车管所可办载客汽车登记、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方便群众企业“就近办”。
推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便利化应用。持续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样卡测试和相关领域信息系统、设施设备适配性改造工作,实现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政务、公共服务领域的全面便利化应用。
推进居民身份证业务和出入境业务电子票据便利化应用。拓宽群众申办居民身份证缴费渠道,逐步实现群众可在户籍窗口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平台办理缴费。在河南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居民身份证业务和出入境业务电子票据功能,为群众提供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办理缴费等财政电子票据查看、下载服务。
商丘司法行政系统7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专项整治。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法治宣传。
编印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拍摄常用涉法案例微视频,组织开展“精准普法基层行”活动,分层分类分众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每月面向村(居)民和“法律明白人”开展一次法治讲座、法治宣传。
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为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重阳节期间开展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