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6月13日,渑池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渑池一高志诚楼阶梯教室公开庭审了被告人白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让200余名学生感受了一场原汁原味的刑事案件审理。
上午9:40,阶梯教室里已坐满了来“听课”的学生,而台上的“老师”则是穿戴整齐、神情威严的法官和公诉人。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由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正式开庭。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紧密衔接,庭审秩序井然,学生们一边仔细聆听,一边埋头做着笔记。被告人白某某当庭表示认罪后,法庭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他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被告人白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刘韶兴法官针对此次案件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现场向学生们以案释法,并结合审判经验,向同学们强调了案例中的犯罪性质,教育引导同学们要树立法治意识,规范自身行为,遇到问题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同时鼓励同学们培养法律素养,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哪位同学能说说通过庭审学到了什么?”“哪位同学能分享一下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刘法官你好!什么是缓刑?什么是取保候审?”随后,刘韶兴法官又通过发问、回答的方式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学习和成长过程中,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今后,渑池县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工作职能,扩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普法讲法内容,不断加大校园普法力度,定期开展“庭审进校园”“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带法律“走出去”,把学生“请进来”,护航校园安全,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代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