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申请人王某为感谢刘佳佳团队的执法严明和无私奉献,特地从青海赶来为其送上锦旗。
2018-2019年,某商贸有限公司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马某前后借款共计17万元,向王某前后借款共计11余万元。马某、王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两人于2023年5月分别将该公司及法人、股东等共四名被告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马某、王某均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但被告未按期履行,两人只好申请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刘佳佳团队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展开查询,发现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法人、股东常年在青海,见此情景,刘佳佳团队转变思路,查找该公司在青海有无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团队发现该公司在青海享有第三方公司的到期债权,得知此消息,刘佳佳团队第一时间向第三方公司发出相关法律文书,但在成功冻结并扣划了一部分债权后,案件陷入停滞,执行团队只能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刘佳佳团队时常与第三方公司联系,密切关注其情况。
2024年3月,刘佳佳团队得知第三方公司将在近期再次清算到期债权后,迅速向第三方公司发出相关文书及手续,成功扣划了债权,执结两案。
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执行干警的由衷感谢,还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一直以来,巩义法院始终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