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农村治安主任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治安主任能否切实充分发挥作用直接关乎辖区的治安状况,同时关乎基层党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利益日趋多元化,农村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因此,统筹基层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以及社会治理难度不断上升。
5月28日,西平县焦庄乡派出所会议室内,所长陈志建主持召开了全乡治安主任警治结合讨论会,陈所长在会议中讲述了自己在20余年的从警生涯中基层警务工作感触颇深:“目前我们农村派出所,70%以上的警力都用在了进村入户解决群众纠纷上。基层群众纠纷事虽不大但纷繁复杂,民辅警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去搞清状况,这就大大制约了办案效率。
村里的治安主任居住在当地,对每家每户的基本情况可谓一清二楚。如果能让这部分人协助民警参与村民纠纷调解,那必然会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但是,长期以来治安主任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通过调研发现,村治安主任普遍存在“散、软”等问题,甚至有些治安主任已经脱离岗位外出打工。
陈所长在前期同所内同志研究讨论发现,如果能将治安主任纳入派出所管理,对其进行重新整顿和规范,那么这部分人就能重新发挥作用。这样一来将很大程度缓解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就能把更多警力投入到刑事案件的侦破中,真正做到警力有限、民力无限。”派出所将治保主任警务助理充实到警民巡逻队中,形成了派出所警力+治保主任警务助理+综治办+城管员+社会力量的“五加”警民巡逻队,通过警民联合巡逻,加强辖区“联防、互防、自防”三防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建立了“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巡防机制。警民巡逻队组建以来,坚持动员和发动群众义务参与,做到特殊时间点、重点时段部位必巡,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通讯员:郭真超 编辑:刘铁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