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刺耳的轰鸣声,不仅严重扰民,而且扰乱交通秩序,危及公众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近日,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部署,在持续开展“飙车炸街”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查获1起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虞城交警大队新城中队执勤人员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通过对辖区改装电动车、摩托车飙车炸街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规律和特点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在辖区滨河路、嵩山路等重点路段部署充足警力,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24年4月17日22时30分左右,新城中队在开展“飙车炸街整治行动”中,杜某炎驾驶一辆车号为豫A8LAxx小型轿车,行驶至虞城县嵩山路与湘江路交叉口,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已对其作出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车辆恢复原车技术参数。
下一步,虞城县公安交警将继续出重拳整治飙车、竞速、“炸街”噪音扰民、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