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切实践行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3月11日在全市启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中,该行走进郊区召陵镇大徐村,通过悬挂条幅、宣传海报、折页等资料,展示金融消费者权益知识、风险提示和防范诈骗等,方便村民了解活动内容和相关知识。设置咨询台,解答村民关于金融产品的疑问,提供专业建议。
该行分管行长向村民宣讲了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益,普及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提醒大家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大大提升了广大村民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抑制盲目投资冲动和过度消费等非理性行为,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通过正当途径守护好自身的“钱袋子”。(周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