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王某驾驶朋友李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未立即停车处理事故而是直接驱车离开了事故现场。王某驾驶的肇事机动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后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王某行为属于肇事后逃逸,交警部门开具相关事故责任书。
案例分析
商业险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赔偿责任”之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险人不负责赔付:交通肇事逃逸”,王某肇事逃逸是法律禁止行为,根据条款对本案予以商业险拒赔。由于车主李某风险意识不强,朋友借车不好推脱,但万万没想到会出交通事故,而且王某还驾车逃逸,导致机动车商业保险无法赔偿,车主本人也遭受连带损失。
风险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车辆出借有风险,出现事故要担责,否则车主因出借车辆导致事故发生,按照法律规定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旦发生车辆保险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并救治伤者,肇事逃逸将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触发保险免赔条款。
(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