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是农产品消费的高峰时期,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时段,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期间农产品消费旺盛,问题易发多发,聚焦可能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预防预警,做好风险研判,确保放心消费。
《通知》强调,要强化风险监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结合当地用药实际和各地发现的各类产品易检出药物情况,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会商研判、及时处置。要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通过突击检查、暗查暗访,对上市农产品的生产主体要巡查检查全覆盖、速测把关全覆盖。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要强化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挂横幅、微信群等多方式宣传,进一步增强“不安全 不上市”意识。要加强科学用药指导,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或检测结果每批次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发情况,迅速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问题。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对负面舆情要立即核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属实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属于谣言的要回应处置,严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