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近期,驻马店市持续低温天气,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合规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诚信经营。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四)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