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畅通郑州在行动】郑州市西四环、大河路等沿线新增交通违法监控抓拍摄像头,主要规范查处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为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消除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郑州交警在西四环、大河路、康平路沿线新增建设了203套智能电子监控设备,主要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法压线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货车违法上高架桥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目前这批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已通过前期测试及试运行,将于2023年11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现将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主要用于抓拍以下几种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罚款200元,记6分。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50元,记0分。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元,记1分。
4.机动车逆向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
5.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地面一层罚款50元记1分;高架二层罚款200元记1分;
6、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货车违法上高架),罚款100元,记1分;
7、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罚款200元,不记分。
二、测试照片:
图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图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图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图4: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图5: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图6: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货车违法上高架桥行驶)↓
图7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照片仅测试使用,不予处罚。
三、具体位置
四、郑州交警提醒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车时不闯红灯,不抢绿灯;进入路口导向车道按地面交通标线箭头指向有序通行,不随意变道;驾驶机动车不逆行;货运车辆不上高架桥行驶。
机动车请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做到“停车入位,顺向有序”,不随意在路边停车;临时停车上下客请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安全;不在交叉路口、机动车道中间、人行横道等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停车;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严禁占压黄色网格线、消防通道、盲道、人行横道、公交港湾等位置停放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