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计富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百海、蒋卫东、田爱玲、孟东出席会议,县领导陈富磊、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晓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司法局等6个被评议单位对县人大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商丘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王计富就本次会议议题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关于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要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抓实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减负不减教学质量要求,创新工作举措,优化教研制度,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宣传正确的教育观,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二是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继续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工作机制优势,健全执行权运行监督机制,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服务意识,释放司法温度,全力以赴做好执行各项工作。三是关于被评议单位整改工作。首次采取电子表决的方式进行对被评议单位的满意度进行了测评,各被评议单位要将整改成为常态、成为日常,持续在提升水平上下功夫,真正将评议成果转化为工作作风的改进,转化为服务效能的提升。四是关于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一丝不苟的姿态抓好整改,以精益求精的态度改进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届时,县人大常委会将召开常委会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