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自然资源局紧紧把握自然资源信访工作事前、事中、事后三大环节,唱好“防、快、准、诚”四字诀,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防”字当先。该局定期对自然资源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每月要求局属二级机构、各自然资源所上报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信访事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包干处理,提前介入,预防在先,努力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快”字当头。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要求,尊重每一位来信来访群众,做到“手快、口快、眼快、脚快、笔快”,对能现场解决的一律现场解决,绝不推诿扯皮;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认真耐心地向来访者讲明原因,在查清事情原委后第一时间向信访人进行反馈。
三是突出“准”字。坚持“晓之以理、调之以法”,在办理信访案件的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做到调查细,勘察细,处理细。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认认真真答复每一个信访人,做到“信访工作无小事、件件信访有回声”。
四是突出“诚”字。对来访的群众以礼相待,认真细致的记录,诚心诚意的交谈,踏踏实实的办事,做到诚以待人,严于律己。严格按要求做好回访工作,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后,不定期进行回访。对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出现重访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讯员:吴阳阳 编辑:刘铁牛 许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