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6日,平舆县司法局召开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部署会,19个乡镇街道的执法大队大队长和县直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司法局党组成员、高级法律专务张凯传达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豫政文[2022]229号),文件明确指出:“各乡镇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原实施部门不再行使已经由各乡镇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继续行使的,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要确保各乡镇的执法力量、执法装备和各项保障措施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子以保障,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按照规定全额上家国库。”
会上,还公布了各乡镇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下放了5项行政处罚权。
(通讯员:赵满启 编辑:刘铁牛 许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