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
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全市受强冷空气影响,28日至29日偏北风5~6级,阵风7~8级;28日至30日,最低气温降幅达12~14℃,30日至12月2日凌晨最低气温将降至-6~-4℃,全市将出现寒潮天气。
经会商研判,按照《商丘市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人民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28日8时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参照省委、省政府防汛工作提出的关、降、停、撤、拆“五字要诀”的要求,切实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要做好应急救援力量预置,突出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农业农村、保暖保供等重点领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在建工地、疫情防护隔离点和学生、老年人、生活困难人员、医护人员、社区及隔离点工作者、隔离人员等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安全保障。强化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铁路等运行管控,各级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各级各部门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商丘市人民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