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故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主要有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给他人使用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信息网络诈骗。
2021年11月,90后的小青经人介绍到巩义从事网络直播带货的工作。听说除了直播带货还提供正式工作的工作机会,不止工资底薪加提成,住房、吃饭等花费还是老板全包。干了一个多月,小青感觉这个工作室名不副实,便辞职离开了。谁知几个月过后,小青竟被公安局上门抓捕!
原来,在短短一个月的打工时间内,小青在老板小浩的要求下,在本地银行办理了银行卡。随后,不但把银行卡交给小浩,还把绑定卡的手机给了小浩,更在面临大额支出时,数次配合人脸识别。小浩使用小青的这张银行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涉案银行卡入账流水高达84万余元。
2022年8月23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已知小青在办理银行卡的时候,签署了承诺书,承诺不出借银行卡、不参与电信诈骗,后来却在明知他人借卡用于违法行为的时候多次主动配合,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小青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随着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增大,“狡猾”的信息网络犯罪分子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追踪,往往不会使用自己名下的账户,而是寻找“挡箭牌”。通过购买、租借他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卡等进行诈骗电话的拨打,通过购买、租借他人实名登记的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等进行赃款的收取、转移。同时,为了利益最大化,还会利诱他人为其提供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广告推广等帮助。此时,如果贪图一时之利,自甘沦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不仅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面临刑事处罚,而且因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系利用“帮凶”实名认证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实施犯罪,案发时“帮凶”必将首当其冲!
“帮信”犯罪,行为虽小,危害巨大。法官在此向大家呼吁,莫被蝇头小利诱惑,莫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请保持警惕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收款二维码等,保护好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号信息,不随意出卖、出租、出借他人使用。一旦发现个人相关信息泄露、银行卡被盗刷、手机卡被盗用,请尽快办理挂失,有需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提供有关证据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巩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