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女租客养猫不清理猫砂,还留下满屋垃圾,最后被公寓方要求搬走。8月21日,涉事公寓的苏店长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位女租客已经搬走,但造成的损失并未赔偿。
有律师指出,该租客的行为给公寓方造成损失,并给邻居的正常居住带来影响,公寓方有权要求她退房。
00后女子租房养猫不清理房间
据社交平台的一段视频显示,房间内一片狼藉,地板、床上以及卫生间内堆积了各种垃圾,床与衣柜之间的地板上堆满垃圾,连走路的地方都没有留,卫生间的马桶旁堆积着许多已经使用的卫生纸。发布该视频的网友称,此事发生在她所工作的公寓内,租客是一位00后女子。
网络视频截图
这段视频引起不少网友关注。有网友表示,她住在这环境里能舒服吗?还有网友表示,这也太脏了。
8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这家位于汉口的公寓。在电梯处,公寓还张贴了通知,称天气炎热,已将走廊的垃圾桶搬至1楼的步梯处。
公寓的苏店长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为了给租客一个良好的环境,他们很注重环境卫生,没想到21岁的孙女士(化姓)却在公寓房间内养猫,还留下了大量垃圾,影响了其他租客的正常居住。
据苏店长介绍,今年3月,孙女士来到该公寓租房。孙女士称她的钱不多,还在学舞蹈。对于孙女士的情况,公寓方对她进行了优惠,其他租客都是押一付三的形式进行付款。孙女士付款为押一付一,所租住的房间月租为1200元,是整个公寓内房间价格最优惠的,并且房间的洗衣机、书桌、衣柜、独立卫生间等设施都是齐全的。
苏店长提供的公寓房屋租赁合同显示,承租方不讲卫生、饲养宠物等原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导致邻居、居委会投诉或派出所出警协调的,出租方(公寓)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合同中规定,若给公寓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负责赔偿。
令人意外的是,孙女士入住后,就在房间内养了3只猫,日常生活产生的大量垃圾堆在房间内,她并没有清理。
“孙女士的房间堆积了不少垃圾,异味导致隔壁租户已经无法开窗换气,引发了不少租户的投诉。”苏店长说。
清理3天后,房间异味仍未散去
在多位租客的投诉下,公寓方从7月份开始与孙女士进行交涉,要求她不要在房间内养猫,并及时清理房间。
然而,孙女士依然如此,并没有按照当初合同约定的要求,仍然在房间内养猫,垃圾也没有及时清理。
多次劝说无效后,公寓方给孙女士下达了最后通牒,要求她于8月17日搬离该公寓。当天,公寓的保洁阿姨戴着3层口罩使用花露水、香氛机去除异味,仍然被异味熏吐了。随后,公寓还请了专业的公司上门消杀并处理异味,连续清理了3天,但异味仍然没有散去。
现场,苏店长带领极目新闻记者来到孙女士曾在此租住的房间,并打开房间大门。记者虽然戴着口罩,站在门外就闻到一股十分难闻的气味,这股气味让人顿感头晕。“她养了3只猫,猫砂也没及时处理,猫尿还渗入了地板里,导致房间内的气味十分难闻。床垫也有猫尿和猫毛,这个床垫是没法用了,要换新的。”苏店长说。
对于给公寓造成的损失,孙女士一直未进行赔偿。现场,苏店长当着极目新闻记者的面,给孙女士发微信并拨打她的电话,想协商赔偿事宜。孙女士挂断电话,并发微信称“有毛病,打扰我休息”。
律师:公寓有权要求索赔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租客在承租房屋期间有爱护屋内财产设施的义务,不得肆意损坏,也不得干扰周边邻居,或对邻居的正常生活产生干扰。孙女士的行为给公寓方造成损失,并给邻居的正常居住带来影响,公寓方有权要求她退房。在退房时,租客孙女士有义务将房屋清扫干净,并将房屋恢复到承租入住时的状态。
柴欣律师介绍,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就本案的情况,公寓方是实际出租方,有权向孙女士索赔,收取必要的清洁费、消毒费,孙女士还应对房间设施造成的破坏进行赔偿。
柴欣律师表示,爱护公私财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管是租的房子还是自己的房子都应该仔细爱护,不得肆意破坏。
极目新闻记者 常怡 姚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