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郑州交警九支队二大队负责人王志丹带领民警范存磊,辅警冯冰哲、焦航在平安大道执勤点执勤,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异常,遂上前查扣。
经查,客车驾驶员刘某驾驶这辆豫A号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拉工人前往商务内环进行施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部分工人与货物混装,且没有固定座椅,行驶中极易发生危险。
驾驶人刘某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行为,民警依法对刘某做出相应处罚,而因刘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依法对其驾驶证进行扣留,并现场告知当事人刘某不得再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让其它有驾驶证的人员进行驾驶,对超载人员积极分流,进一步消除违法行为。
九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支队自交管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以来,紧急开会部署,努力营造浓厚‘百日行动’宣传氛围,严厉整治酒醉驾治理、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大客车和大货车超速、货车超载、货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载客、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郑州交警九支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超员超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影响车辆性能。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增大。
2、容易爆胎、失控。超员使轮胎长期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和温度均比较高,地面附着性能下降,非常容易发生爆胎等事故。
3、让逃生和抢救变难。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4、无座乘客最危险。“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失效。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汪永森 通讯员 沙鹏睿 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