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各县(市、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教育体育局、市“双减”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
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为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结合“双减”工作要求,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培训通知如下:
一、复课原则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属地管理、科学评估、分类施策、确保安全”的原则,严密组织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工作,确保安全有序。
二、复课对象
(一)属地教体(体育发展中心)、文广旅、科技部门管理,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录入并合规的,提出复课申请,经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接到主管部门复课通知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二)属地教育部门审批、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成人类培训机构,提出复课申请,经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接到主管部门复课通知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三、复课时间
(一)2022年6月1起,各县(市、区)按照“一地一策”“一机构一方案”的要求,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复课对象要求,接受复课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形式组织安排复课工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可恢复线下培训。
(二)已注销(含正在注销)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一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