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礼貌的基本规范。
3月1日,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开展“学文明条例”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该局就《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广大市民进行了解读。10余名志愿者为活动现场附近的商户、经过的市民、公园的群众发放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手册,并现场为领取群众介绍了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等,动员群众共同践行《条例》,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做文明有礼的河南人。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读本200余份。
下午,该局还利用集中学习时间开展《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学习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结合,自觉遵守《条例》规定,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个人素养,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条例》的全面实施有助于广大干部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值观要求细化到日常行为规范之中,使其成为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该局将积极倡导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质,带动更多群众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通讯员:高爱萍 编辑:刘铁牛 许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