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随着法槌声响起,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在漯河市技师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该校师生500余人观摩了庭审。
在该案中,张某经人介绍,以获利为目的,到北京将自己的银行卡、U盾和电话卡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2000元,后张某出售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李某某将自己新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出售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利800元,后李某某出售给他人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今年4月13日,张某、李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从宣布法庭纪律开始到庭审结束,整个庭审历时1个小时。参与旁听的师生,全程聚精会神,感受了一场法治公开课,体验了刑事庭审的公正、严谨与细致。
“时下,在校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多发,究其原因,是因为广大青少年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淡薄,我们将法庭设在校园,就是让广大青少年切身感受到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郾城区法院刑事少年审判庭负责人李炎钊介绍。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为广大师生发放了防范电信诈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典型案例宣传手册,法官们结合案情,现场讲解了“断卡”行动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规定,并现场答疑,通过以案释法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教育,有效提升了学生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杨昆龙 通讯员 魏鸿伟)